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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园林景观设计公司第四批金城首席科普专家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各社会组织,各科普基地,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习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快兰州市科技资源科普化进程,根据《金城首席科普专家选聘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我市科普工作实际,兰州市科协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金城首席科普专家”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人填写《金城首席科普专家申报表》,并组建4-5人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
3.提供专家半身或全身形象电子照片1张,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从事科普或者科研的工作场景电子照片4张。以上电子照片(除证件照外)参考标准为2M以上。
5.提交专家及团队成员的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科普工作等佐证材料。
6.以上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待初审通过后再上报纸质版至兰州市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7.《金城首席科普专家选聘管理办法(修订)》及附件表格、简介请登陆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自行下载。
罗斌,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兰州大学萃英学者,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青年学者,中国诱变剂协会环境与神经退行性疾病专业委员会、环境应激与健康损害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肾病防控专业委员会委员,甘肃省中医药与免疫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肃省应对新冠肺炎特别专项科研攻关组成员,《环境与职业医学》杂志青年编委,《国际环境研究与公共健康》《公共卫生前沿》《大气》等国际期刊特邀编辑。
主要从事大气污染与健康、气候变化与健康、室内环境与健康和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甘肃省重点研发项目1项,甘肃省优秀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及兰州大学优秀青年支持计划项目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30余篇(ESI高被引论文3篇,2020年中国百篇最具影响国际学术论文1篇)。荣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甘肃省医学科技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进一步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活力,调动全民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推进科普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给广大科技工作者搭建一个提升科普能力、服务社会公众、展现自身价值的有效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金城首席科普专家是在兰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领域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较高学术造诣、广泛社会影响,能够引领、推动、创新科普工作,致力于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高层次科技、科研、科普人才。
第三条 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金城首席科普专家的评审选聘、联系服务和管理指导,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高尚的科学道德、良好的科学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要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广泛认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相关领域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三)热爱科普工作,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四)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带动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
(五)鼓励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创新主体以及相关人员,结合科研任务、科技创新开展科普工作。
第五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选聘采取逐级推荐、集中评选、统一聘任的办法产生;按照个人自荐或者单位推荐、初步审核、专家评议、组织审定等程序实施,具体步骤为:
(一)发布公告。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发金城首席科普专家选聘通知,通过媒体、网站发布公告,公布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等。
(二)申报推荐。个人自愿申报,填写《金城首席科普专家申报表》,并附500字以内的专家简介、资格(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学术成果园林景观设计公司、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县区科协、科普基地、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社会组织确定申报人选,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上报。
(三)初审筛选。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严格把关,对推荐人选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筛选,确定初选人员。
(四)专家评议。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参加面试、试讲,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后,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建议名单提交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六)正式聘任。拟聘人员在媒体、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发金城首席科普专家证书,授予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铭牌。
第六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要广泛开展科学传播。面向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结合学科(专业、行业、领域)的国际、国内、省内重大科技事件、重大国际科技或学术会议、主题活动日、纪念日等,领衔举办或参与科普活动,不断创新科普活动方式,推动形成学科或行业科普品牌。针对学科或行业相关的社会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主动、及时、准确发声,领衔或参与开展应急科普服务,权威解读相关科学知识,传播学科或行业科技工作者的共识,科学引导社会舆论。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微信、微博、抖音、头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科普工作。
第七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科普创作。注重科学与艺术相结合,领衔开展或参与科普创作,开发或推介优秀科普教材、展教品、图书、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目时,通过撰写科普文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普及最新科技发明和创新成果。
第八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要大力推动和拓展学科或行业科普工作。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等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下载注册“科普中国”APP,注册为科普员,浏览、转发、分享科普知识。推动所在的科研机构、高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面向公众开放重点实验室、科技馆、博物馆等。
第九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要积极参与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对科普工作建言献策。参与科普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讨和学习、培训,不断探索科普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4次科普活动。组织、参与、举办的科普活动文字、照片、视频相关资料以及公众参与人数等统计数据要及时提交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第十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聘期为3年。聘期满后,由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复审,复审通过且愿意续聘的,继续聘任;复审未通过或不愿意续聘的,终止聘任。
第十一条 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将积极为金城首席科普专家及团队开展科普服务搭建平台、提供条件。统筹安排参与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宣传活动和科普学术交流活动;通报表扬先进个人和团队;将先进个人和团队吸纳进入兰州市科学决策智库专家;推荐并出具科普服务现实表现评价材料;推荐申报最美科技志愿服务团队项目;优先推荐参与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科普宣传;支持配合申报各级各类科普项目;邀请参加科普项目、科普作品、科普基地、科普规划等的评审、评估、论证、研讨;优先推荐参与科普类评先选优。
第十二条 鼓励金城首席科普专家及团队成员自主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重点邀请部分金城首席科普专家或团队成员开展科普活动。对于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或邀请开展的科普活动,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统一报销有关费用,并将科普活动开展或参与情况作为金城首席科普专家及团队年度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对金城首席科普专家及团队年度科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为专家和团队成员提供职称评聘需要的科普工作实绩评价意见。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做出突出贡献、科普效果明显的个人和团队进行通报表扬,先进团队成员符合条件的优先选聘金城首席科普专家。
第十四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及团队成员开展科普志愿服务要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尤其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规定要求,只讲科技知识,只传播科学技术,严禁议论社会舆论热点,严禁发表争议性观点,严禁宣传伪科学、反科学和迷信、等。
第十五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开展科普服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严禁以科普的名义欺骗群众、扰乱社会、影响稳定、变相宣传。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活动举办单位、举办地方的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网络舆情等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规定、制度、办法、要求,禁止以科协通知、安排为借口不落实相关责任,违法违规举办科普活动。
第十六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由推荐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只负责科普层面上的业务指导。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指导单位等开展非公益和非科普类活动。禁止以科普专家、科普活动、科协组织等名义或内容进行无关联扩大化的宣传报道和媒体炒作、商业活动。
第十七条 金城首席科普专家及团队成员开展公益类科普讲座(或推广科学技术、科普活动、其他科普服务)时,使用统一名称(金城首席科普专家)、统一简介、统一海报、统一队旗、统一背景中的一种或多种园林景观设计公司,完整填写《金城首席科普专家暨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提供科普服务记录与效果评价表》,按要求提交报账资料后,由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统一支付劳务费。参加其他非公益类或有商业性质活动,不能使用金城首席科普专家、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相关称号,不能报销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