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知识
绍兴市人民政府园林景观设计公司
国有资产监管【概况】2014年,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以提高国有经济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各监管企业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不利因素影响,通过加大有效投入、增强资源配置、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效益水平等措施,确保各项经济指标基本完成。至年底,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25.51亿元,同比增长1.58%;所有者权益135.54亿元,同比增长6.54%;实现营业收入79.78亿元,同比增长4.60%;实现利润总额3.80亿元,同比增长0.94 %;上缴税费4.90亿元,同比减少4.99%。【不断优化国资布局】 年内,市国资委根据绍兴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发展中心工作和市属国企实际情况,推进国企整合重组。由市国资委和市旅游集团合资,成功组建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注册资本金5亿元,市旅游集团持有51%,市国资委持有49%。同时,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市国资委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做强做优绍兴银行的若干政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年内,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积极承建市重大项目和民生保障工程。市燃气集团完成钱清高中压调压站、“三锦石化”天然气专线、LNG液化天然气应急气源站、天然气云东路注气站等重点工程建设,并推进老旧管网改造等民生工程。市水务集团污水分质提标与集中预处理、平水江水厂及配套管线、小舜江供水环线吨/日污泥焚烧发电等重点工程顺利推进,老高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接收改造、老小区截污改造、河道截污改造等工程均取得较好效果。黄酒集团顺利实施黄酒产业园黄酒生产技术升级,黄酒文化园一期黄酒博物馆的提升改造完成并于10月初重新对外开放,国家黄酒工程中心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工贸国资公司总投资5667万元的漓铁尾砂综合利用开发技改项目和平铜铜带3吨熔铜炉技术改造项目均建成并投入使用。【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年内,市国资委指导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利用上市公司资源、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市水务集团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和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支持黄酒集团完成股份公司配股工作,募集资金11.11亿元。【规范产权管理】 年内,市国资委进一步加强产权交易监管,重点把好国有资产评估及进场交易关,严格要求企业必须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公开拍卖,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年批准产权公开转让事项4项,转让金额合计1.83亿元。开展产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产权登记专项检查和中介机构产权转让业务资格年检。规范产权管理事项备案工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率。落实监管企业产权变更报告制度,切实做好监管企业经营风险管控。制定出台《绍兴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投资、担保日常监管,全年共核准备案投资事项4项,金额合计0.83亿元。【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年内,市国资委完成工贸国资公司等6家出资(代管)企业和绍兴银行负责人2013年度年薪考核。完成2013年度企业经营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资产属性和业务类型,提出将全市国有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和文化类企业。围绕分类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制度,制定了《绍兴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类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了业绩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就加强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进行了调研摸底,形成了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总体思路。【加强企业运营监管】年内,市国资委加强企业运营监管。一是开展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对快报统计信息的分析和运用,指导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二是牵头组织、指导推动企业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企业财务、信息、风险及负债规模等整体控制能力,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规避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三是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深入企业查找内控体系建设短板和瓶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审实务,提升内审人员专业水平,组织开展国企内审人员内审培训。四是加大出资企业财务监督力度。组织对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全年共对9家企业实施了财务审计和财务检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年内,市国资委起草《绍兴市国资监管企业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宏观管理。完成了震元集团、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和绍兴广播电视传媒集团等3家企业的董监事和市燃气集团总工程师选配工作。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建设,探索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外部监事制度,提高监事会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面向全省公开遴选绍兴银行行长。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全年共发展党员92人。(市国资委提供)国土资源管理【概况】2014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到保护与保障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
【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年内,全市垦造耕地746.67公顷,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万公顷,并向云和县、青田县等地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0公顷,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市国土系统共组织巡查1.61万余次,发现违法用地581宗,对62名责任人员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将10名涉嫌犯罪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市全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耕占比仅为4.96%,实现“个位数、零问责”目标。【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年内,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完成绍兴大城市土地适用性专题研究,并通过市委常委会审定,以“着眼当前、分类保障”的理念科学测算大城市用地规划空间。积极开展绍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修改,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工作,其中柯桥区、上虞区、新昌县已取得阶段性规划成果。全年共获取用地计划指标1568.80公顷(耕地1084.54公顷),分别占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33万公顷(耕地7333公顷)的11.7%和14.8%。市区保障性住房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88.87公顷(其中耕地83.47公顷),指标数位居全省首位,供地率实现100%。【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年初,绍兴被列为全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9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会议,并拟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全市共启动试点区块565.73公顷,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46.67公顷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落实货币化安置等惠民政策】 年内,市政府出台政策,对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村级留用地除实施土地安置、物业安置外,还可实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安置标准按区域不同共分为140万元/亩、100万元/亩、60万元/亩三档。调整完善了全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价,市本级由原先4个区片调整为3个区片,园林景观设计公司并统一提高安置补助费标准到1.6万元/人,最高区片综合价与最低区片综合价差距缩小至4000元,提高了对被征地村和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按照“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审批模式,破解农民建房难题。全年共完成农民建房审批4675户,面积48.33公顷。【防治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年内,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全年共避让搬迁225户768人,完成应急排险和工程治理项目49个,减少受威胁群众890人。全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情16次、险情31次,无人员伤亡。其中成功避让3起,避免伤亡13人。同时,对全市152所山区学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课堂”活动,57315名小学生接受防灾知识教育。【构建“一市多区”国土管理体制】 年内,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在绍兴行政区划调整后,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办法,对柯桥区、上虞区国土资源工作实行“两统一、两备案”制度,构建起符合绍兴“一市多区”大城市建设发展格局的国土管理体制。同时,按照“简政放权、权责一致,人随事走、充实基层,有利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积极推进实施市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逐步理顺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劳益瑾)市场监督管理【概况】2014年,全市新设国有或集体内资企业469家,同比增长7.82%;新增外资企业234家,同比增长32.20%;新设私营企业19993家,同比增长7.54%;新设农民合作社334户,同比下降39.16%,新设个体工商户46346户,同比增长11.06%。全市新增“个转企”4190家,其中3785家转为公司,占比84%;至年末,全市累计完成“个转企”14807家,其中5099家转为公司,占比34.44%。新登记有限公司14714家,注册资本48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2%和30%。全市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018件,同比增长11.78%。其中大要案648件,罚没款2429.36万元,同比下降39.27%。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案件261件,同比增长186.8%。其中大要案74件,同比增长57.4%;罚没款279.32万元,同比增长64.4%。全年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169件,案值达397万元,罚没款338万元。全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853件,同比增长37.3%。其中大要案18起,涉案金额1.4亿元;移送公安机关20起;省级督办案件5起,占全省督办案件28起的17.9%;国家级督办案件1起。全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共接到咨询、申诉、举报47359件。其中消费投诉9846件,成功调解8736件,成功率93.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3.74万元。全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20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9.85万元。【市市场监管局成立】 1月26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市级及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成立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作为主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挂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原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一并划入,另增加划入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市政府规定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的职责。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编制73名,内设17个职能处室(规格均为正科级)、3个直属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12个派出机构和4个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制改革全部“三定”到位】 年内,市委、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1月26日新组建的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运行后,根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三定”方案,3个直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以及开发区内10个镇(街)市场监管所人员于5月底全部到位。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还权,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向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及市直各市场监管分局下放审批权和监管权限,其中向越城区市场监管局下放事权31项。各县(市、区)都在6月底前完成市场监管局的机构“三定”工作,并挂牌运行。全市118个乡镇(街道)设立市场监管所106个,其中越城、上虞、诸暨、新昌和市直开发区都实现按镇(街)设所的目标,柯桥和诸暨还根据区域需求分别设立了轻纺城市场监管分局、诸暨商贸城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 2月27日至6月10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严厉打击8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其间,先后开展清查冷库冷冻食品的“一号行动”,熟肉制售专项整治的“二号行动”“三号行动”和重点场所、重点食品专项整治的“四号行动”,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一号行动”对166家大型食品冷冻仓库实施检查,查封食品及食品原料19.29吨,立案查处37起,查封仓库3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起;熟肉制售专项执法的“二号行动”“三号行动”共检查市场224个,检查自制食品经营户751户,检测熟食样品1396批次,检出不合格31批次,查封熟食加工场所16个,捣毁小区内无证熟食小作坊2家,公安部门依法刑拘8人;专项整治重点食品的“四号行动”共检查发现无生产日期大米4110千克、过期大米545千克、标签不规范大米5200千克,立案调查25件。在“百日严打”期间,全市共约谈食品违规企业1418家,查处食品违法行为1405起,处罚451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9起,刑事立案14起,打掉食品生产“黑窝点”“黑作坊”108个。【全市乡镇村居全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机构】 年内,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精神,对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开发委),全部正式调整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2634个村居(除合署办公和拆迁19个村居外)全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共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640个。【完成“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试点工程】 年内,园林景观设计公司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起草《绍兴市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方案(2014—2016)》,结合全市各地实际,推出放心早餐提升工程、基层食品安全“强网”工程、“菜篮子”放心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程、食品经销源头整规工程等13个试点工程,要求各地从政府层面进行试点,年底完成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推广。同时,探索开展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地一试点”工作,确定越城区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柯桥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主体试点工作,上虞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试点工作,诸暨市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嵊州市开展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试点工作,新昌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及“黑名单”制度试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走在全省前列】 年内,市市场监管局把推进“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纳入2014年度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就规范全市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和食堂托管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开发了“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信息系统。至年末,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为96%,A、B等级学校食堂比例为92%(全省第一),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为92%(全省第一),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达97%。基本实现“省千万工程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各项指标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开展小餐饮集中整治行动】 年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餐饮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重点对小餐饮单位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台账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至年底,全市小餐饮单位有13145家,其中有证11884家,无证1261家,有证率为90.41%;责令整改6895家次,取缔818家,立案463起,涉案金额136.6万元。市本级小餐饮持证率保持在90%以上。柯桥区、上虞区、新昌县等地小餐饮整治也都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实施远程实时监控,以学校食堂以及承接重大活动、承办喜庆婚宴的餐饮单位为重点,安装远程视频电子实时监控系统,促使餐饮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已投资530万元在全市228家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组建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年内,市市场监管局组建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设食品化妆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所、医疗器械检验所,为市市场监管局所属相似副县处级事业单位。将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全部人员编制和装备、市质监局所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人员编制和装备,整合划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市、区)都建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及检测设备基本都已划转到位,柯桥区、上虞区、新昌县等地已经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可以对300多个项目进行检测。【强化食品生产领域监管】 年内,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一审一核制,下放(委托授权)食品生产环节委托加工备案办理权限;强化食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756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30份,取缔无证黑作坊12家,消除隐患750个。做好省级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市级的承接和全市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工作。至12月22日,全市共受理食品生产许可292家371张,累计获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789家1053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企业22家。推进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替代许可证年审相关工作,培训生产企业752家,约谈企业负责人、签订承诺书815家。【整治食品流通领域】年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全市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共255件,查扣劣质食品1600千克。开展流通环节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儿童食品专项整治、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其中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抽检食品410批次,查扣不合格食品1950千克,查处食品案件104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82份。在上虞区试点开展经销源头整规工程,加强对食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一级批发)和大中型食品零售企业等流通环节食品经销源头和食品仓储的监管,开展统一备案登记,推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开展市级食品电子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创建50家(比计划多创建两家)。开展药店试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工作,全市已领取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药店有271家。其中开展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65家;全市可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经营店有1710家。【构建药品流通诚信体系】 年内,市市场监管局以药品流通“红黑榜”制度为核心,对照文明指数测评标准,积极构建药品流通诚信体系。在媒体上公布全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和构建药品市场诚信机制的主要做法,公布通过新创建考核验收乡镇(街道)24个、复评乡镇(街道)27个,曝光2013年度全市失信警示零售药店66家,同时在网上通报175家次药店在构建药品流通诚信体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开展民生领域消费维权专项行动】 年内园林景观设计公司,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开展家装服务和家居建材商品领域专项行动,抽检相关商品87批次,其中不合格7个批次,查处案件13起;开展保健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案件6起,罚没款16万元;推进餐饮行业整治行动,揭露餐饮业“霸王条款”,发布《越城区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消费调查报告》,并在媒体公布,先后约谈调查中涉及的40家问题餐饮企业,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开展不锈钢保温杯比较试验、洗衣粉和洗衣液比较试验、残疾人消费环境测评、快捷酒店消费测评、宽带速度测试、通信运营商信号盲点查找等消费维权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商家整改到位。【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 年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强力打击传销,检查出租房881间,发放预防传销宣传资料2.5万份,发出警示、提示328次,取缔传销活动场所215个,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1577人,解救被困群众831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开展“无传销县(市、区)、乡镇(街道)”创建,共创建“无传销县(市、区)2个、无传销乡镇(街道)53个,分别超额15%和20%完成创建任务。【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 年内,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健网四号”暨2014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77件,有力地规范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 4月开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以隐形眼镜、助听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等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6家次、经营企业666家次、使用单位850家次,责令整改34家次,立案61起,查处无证黑窝点14个,罚没款300余万元,开展电台宣传两次,报刊宣传两次,网络宣传13次,现场宣传45次,产品累计监督抽样130批次,张贴、发放海报宣传资料2730余份。【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169件】 年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169件。其中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22件,虚假表示和虚假宣传行为案件103件,限制竞争行为案件26件,商业贿赂案件6件(总案值达397万元),共计罚没款338万元。其间,受省工商局委托,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了一起特大垄断行为案件,共处罚商品混凝土企业(协会)9家,罚款合计172万元。(市市场监管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概况】2014年,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共在绍兴市抽检产品172种275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6.44%,综合合格率为98.32%,产品质量连续10年位居全省地市第一。“嵊州厨具”入选国家级块状产业质量提升试点示范项目。全市质监部门分级管理体制调整完成。1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文同意绍兴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全省率先试点】年内,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工作。上虞区、嵊州市获选首批“浙江制造”培育认证试点区(全省7个),浙江菲达环保成为全省首批通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试点的4家企业之一。“山下湖珍珠”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洁丽雅”获纺织轻工组全国知名品牌价值第一名。全年全市新增浙江名牌产品39个,新增数位居全省第一位。新评绍兴名牌79个。【加强标准化建设】年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创新工作的意见》,组建成立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加强“五水共治”等重点工程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以标准约束污水、废水排放,以标准引领水环境治理。柯桥区《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管网收集输送标准化》项目入选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县(区)级工业污水收集输送中心。柯桥区《生活饮用水供水服务标准化》和诸暨枫桥镇《枫桥镇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标准化》项目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参与制订修订标准120项】 年内,全市企业共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23项(累计35项)、国家标准33项(其中作为主导单位9项;累计569项)、行业标准64项(其中作为主导单位20项;累计473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主导制定的GB/T 23609-2009《海水淡化装置用铜合金无缝管》获2014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二等奖,这是全市企业获得的首个“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二等奖,也是2014年度浙江省获得的标准创新最高奖项。【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年内,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质监局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为重点,组织开展以电子秤、医用计量器具、呼出气体酒精探测仪和测速仪等为重点的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全市重点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9.1%,共检查各类计量器具1091台(件),合格1063台(件),合格率为97.4%。97家重点用能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现场审查,新增省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7家。【启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当场许可”试点改革】4月14日起,经省质监局授权,全市选择建筑防水卷材等6种化学品及橡胶密封制品等9类14种质量稳定、安全风险相对较低的工业产品,在全省第一个启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当场许可”试点改革工作。相关企业只要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出具确保满足相关生产和检验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即可当场获得生产许可证书。6月19日,全市首张“当场许可”证书由绍兴市蓝迪涂料有限公司获得,年内共有8家企业按此模式获得生产许可证书。【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年内,全市质监、安监等部门联动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28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了标准化管理模式,98家单位通过了标准化管理考评定级,其中A级41家、B级48家、C级9家。省质监局发文在全省推广绍兴市的做法。【开展“蓝剑”“红黑榜”打假治违行动】年内,全市质监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打假态势,围绕农资产品、儿童用品、建材产品等重要消费品,组织开展“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次,立案查处质量违法案件34件。制定出台《绍兴市产品质量“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规则》,并发布两期“红黑榜”,及时公开监督抽查、执法打假信息。【获批建设第4个国家质检中心】4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文同意在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院的基础上,筹建国家有色金属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这是绍兴市获批建设的第4个国家质检中心。【开展“利企惠民”活动】年内,全市质监部门扎实开展“实验室开放”“你送样,我检测”等“利企惠民”活动,面向中小企业开放了印染技术、橡塑制品、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材料、血压计、建材、照明电器、袜业产品、厨具、轴承产品等10个实验室,开放检验检测设备181台(套),为264家企业的新产品研发、新工艺应用、新技术测试提供了3205批次产品的检测试验,为1279家次企业的3935人次提供了技术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为企业节省产品研发成本1295.3万元,实现产品增值1.17亿元。【完成质监部门分级管理体制调整】3月底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市县(市、区)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陆续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6月13日,原市质监局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30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人员编制和专用装备也成建制划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市场监管局提供)安全生产监管【概况】 2014年,绍兴市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除生产经营性火灾外)1526起,同比下降2.68%;死亡498人,同比下降9.78%;发生较大事故4起。【出台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 8月8日,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明确全市安全生产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意见》进一步细化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乡镇(街道)及各类园区安监队伍建设、“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明确乡镇(街道)安监员享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积极探索向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下放安全生产执法权限。【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年内,市安监局按照省局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越城区开展以“园中厂、厂中厂、楼中厂”和出租厂房、仓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全区共取缔“低小散”涉污企业182家;拆除违建厂房148.6万平方米;排查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1122家,责令改正738家,关闭取缔114家;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32家,排查安全隐患1445处,发出整改指令书945份。新昌县以“拆违法、查无照、除隐患、严执法、强基础、建机制”为着力点,开展“三合一”企业及“多合一”建筑安全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通过全面摸排,确定七星街道上礼泉村、南明街道挂帘山村区块为重点区域。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聘请专家排查企业142家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056条,并函告质监、供电、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门,做到信息联通、部门联动、隐患联治。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90%】 年内,市安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实行标准化评审“一票否决”“亮分亮牌”制度,规范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至年底,全市危化企业三级以上安全达标170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三级以上安全达标12家,矿山企业三级以上安全达标37家,工矿商贸企业二级安全达标190家,三级安全达标2458家,达标率为90%。【推动化工企业进化工园区】 年内,市政府批准实施《绍兴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进已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积极推动现有区域外化工企业进入化工园区,禁止设立风险不可控或与地区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和器材不匹配的建设项目等。【两支队伍被确定为省级矿山应急救援队伍】 年内,浙江漓铁集团和绍兴平铜的矿山专业救援队伍被省安监局确定为4级(省级)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为辖区和周边地区提供矿山应急救援支撑,两支专业救援队伍分别获得20万元和15万元省级应急救援专项资金补助。【严把培训考核关】 年内,市安监局严把高危行业负责人、安管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关,积极做好一般工贸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全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406期,考核合格发证25390人。【加大安全宣传强化“红线日,副市长杨文孝在《绍兴日报》发表题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写在全市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之际”的署名文章,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全年共在绍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投放安全公益广告365条次,在广播电台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3285条次。同时,围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以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知识竞赛、咨询日、安全生产现场行、应急演练等活动。(杨丹)劳动保障监察【概况】2014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9680家,办结举报投诉3570件,为15105名劳动者追发工资9835.98万元,办结行政处罚(处理)案件23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5起。完成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4.1万家,其中市本级全面实施网上书审,参与企业占书审总数的88.69%。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共办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796件,涉及经济标的2.2亿元,其中市本级957件,涉及经济标的1904万元。乡镇(街道)基本实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95%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企业调解组织,并将调解组织向小微企业延伸。【深入推进“双爱”活动】年内,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简称“双爱”)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已建工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巩固在92%以上。【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队伍建设】3月,绍兴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成立。5月,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对全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轮训,建立较为完备的培训、鉴定、管理制度,基本实现持证上岗。年内已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503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年内,市人力社保局继续对各县(市、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测,测评结果为:越城区78.768、柯桥区82.877、上虞区80.558、诸暨市81.64、嵊州市89.382、新昌县75.644。8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建立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机制】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出台了《绍兴市移送和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实施办法(试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总额达8万元及以上等情形,列为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试行兼职仲裁员制度】5月,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了《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兼职仲裁员将在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律师中择优聘任;选聘程序将遵循公正性、合法性原则,由本人申请或所在单位推荐,经仲裁员审核,由仲裁委员会决定聘任及续聘;兼职仲裁员建立诚信档案,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奖惩将记入诚信档案,作为续聘和解聘依据。【“12333”接到54.8万个劳动保障咨询电线”劳动保障投诉咨询热线%。其中市本级来电总数25.1万个,同比增长10.1%。咨询服务热线开通人力社保政策咨询、社保信息查询、办事指南、投诉举报及常见办事项目微信自助查询、地址短信推送、办事资料电子邮件发送等便民服务功能。(市人力社保局提供)价格管理【概况】2014年,全市实际使用价格调节基金1.98亿元,比2013年增加0.25亿元,增长14.45%。绍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1%(全省平均水平为2.1%),列全省11个城市第8位。【运用价格杠杆促企业转型升级】年内,市发改委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一是结合“五水共治”战略,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提高市本级和越城区、柯桥区非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基准价格,重污染企业在原收费标准3.0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提高0.50元/立方米;工业污水中的一般工业污水和非工业污水中的经营性污水在原收费标准2.4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提高0.40元/立方米;非经营性污水在原收费标准1.4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提高0.40元/立方米,简化了污水处理费分类结构。二是落实省物价局布置的调查任务。调研上报污水处理、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天然气等经营、成本情况;调研上报水资源费、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意见。三是为配合做好建筑泥浆无害化处理工作,核定市本级建筑泥浆处理费标准和诸暨市污泥处置收费标准。四是核定浙江龙德环保公司污泥焚烧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和浙江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等5个项目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五是贯彻落实了小水电和非省统调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调整方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9件】年内,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9件,其中明码标价案件1件;实施经济制裁1034.9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38.5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68.38万元,园林景观设计公司罚款128万元。市本级对2013年度发文处理的17起案件结案,对11起案件发出处罚决定,查处金额80.33万元,共实施经济制裁854.48万元,其中退还用户35.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49.56万元、罚款69.9万元。【受理价格投诉举报2003件】年内,全市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2003件,已办结1991件其中咨询办结1881件,协调办结107件,查处3件。退还用户(消费者)9.7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6万元,罚款金额31.52万元。其中市本级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1522件,已办结1518件,其中咨询办结1465件、协调办结53件,退还用户(消费者)1.44万元。【核减成本14.21亿元】年内,市发改委开展了供水、垃圾、教育、保障房等十大类17项成本调查监审项目,审核成本63.58亿元,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14.21亿元,核减率为22.35%。【出具价格鉴定报告10155份】年内,全市价格认证系统配合司法、纪检机关办理案件,共出具各类财物价格鉴定报告10155份,涉案金额1.57亿元。市本级出具各类案件所涉财物价格鉴定698份,涉案金额1163万元。(市发改委提供)财 政【概况】2014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546.34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7.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8.1%,同口径增长8.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44亿元,同比增长11.0%。市区财政总收入348.72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6.9%;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9.5%。市级财政总收入116.93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7.6%,同口径增长5.0%;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3.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3.0%,同比增长13.9%。
【财政收入结构】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8.1%,高于全省平均比重3.3个百分点,比2013年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市区比重为57.7%,比2013年下降0.7个百分点;市级比重为62.1%,比2013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02.5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5.4%,高于全省平均比重1.9个百分点,其中:市区比重为96.5%,比2013年提高1.9个百分点;市级比重为97.5%,比2013年提高2.6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民生支出增幅较大】 2014年,全市及市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支出总额分别为259.53亿元和56.1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0%和18.0%,分别占总支出的74.9%和67.3%。强化社保资金统筹,当年全市及市级地税部门分别征收五项社会保险基金163.00亿元和39.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9%和15.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户数由81户增加到102户,首次明确按收入的30%统筹用于社保基金。【政府非税收入有所下降】 2014年,全市共征收政府非税收入345.78亿元,同比下降2.9%,其中:土地出让金253.52亿元,同比下降9.37%;其他政府性基金59.47亿元,同比增长41.59%;专项收入8.27亿元,同比下降0.40%;行政事业性收费17.07亿元,同比下降6.5%;罚没收入7.17亿元,同比下降3.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3亿元,同比下降3.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0亿元,同比下降11.9%;其他收入0.37亿元,同比增长24.4%。年内,市级共征收政府非税收入79.49亿元,同比增长18.4%,其中土地出让金55.34亿元,同比增长16.16%;其他政府性基金14.20亿元,同比增长71.44%;专项收入1.68亿元,同比下降10.8%;行政事业性收费7.93亿元,同比下降8.6%;罚没收入1.24亿元,同比下降19.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5亿元,同比下降6.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74亿元,同比下降21.6%;其他收入0.27亿元,同比增长10.0%。【助推经济转型】 年内,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配套细则,确定29项财政政策扶持细化办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全市及市级分别筹措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25亿元和5亿元,支持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创投引导基金作用,推动落实项目有效投资11.75亿元。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实施服务业“310”工程,全市及市级分别兑现服务业扶持资金9540万元和4132万元。推进科技人才创新,实施“八倍增、两提高”科技专项行动,支持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全市及市级分别落实科技经费18.46亿元和3.87亿元;实施“330海外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市级落实人才专项资金5000万元。【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年内,市财政局制订实施2014年农业农村配套财政政策,市级统筹安排现代农业、美丽乡村、森林绍兴、花卉绍兴等财政性资金2.69亿元;推进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市级兑现粮食订单收购奖励资金867万元,落实政策性粮油补贴资金1800万元,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688万元;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财政支农项目库,完善财政支农项目联审制度。【保障重点支出】 年内,全市财政部门筹措“五水共治”建设资金22.54亿元保障“五水共治”战略实施;加强“五水共治”捐款收缴管理,建立捐款资金周报统计制度,全年收到各界捐款资金2.54亿元。推进“五气合治”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环境整治、节能减排等投入,市级落实“五气合治”专项资金5523万元。促进“交通治堵”“公交优先”战略实施,全市筹措公交企业财政补贴资金5.27亿元。支持“绍兴大学”创建工作,全市三年统筹设立财政专项资金3.8亿元,年内到位资金1.30亿元。【社保标准普遍提标】 年内,全市养老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市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238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25元/月,80~90岁和90岁以上高龄补贴分别提高40元/月和80元/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提高至590元/人。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分别提高至每月580元/人和520元/人,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至11350元/年,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至1450元/月和870元/月,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每月增加200元/人,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标准提高至1300元/人。城乡医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800元/人,市级财政补助提高至440元/人,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最高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保障民生事业】年内,全市财政部门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市级兑现补助资金3.30亿元。加大教科文体事业投入,落实中职免费生均补助、中专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财政资金1.33亿元;落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券、营养券等资助资金6227万元;落实科技、院校科技合作、创新驱动等专项资金7900万元;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政策配套资金6140万元;落实文化惠民系列工程建设资金7053万元;推动旅游事业发展,落实“全城游”“全市游”“绍兴人免费游绍兴”等旅游活动专项资金8700万元。加大创新社会管理投入,支持推进创新社会管理,落实政法经费6.26亿元;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建设,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19亿元;正式成立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资金1.30亿元。【推进预算公开】年内,全市财政部门扩大预算公开范围,首次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四本账”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其中市级共有52个部门的预算(含下属单位)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数量比2013年增加21家,除不宜公开单位外,50个上会部门的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开,首次将29个市级部门2013年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向社会公开的预算信息,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园林景观设计公司,重点科目支出预算细化到“款”级,并完善预算有关栏目,增加报告摘要和有关名次(术语)解释内容。【深化财政改革】年内,市财政局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出台《2015年度部门预算精细化编制试点工作方案》,选择卫生、财政、环保、水利、经信等5部门先期开展改革试点;健全市级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出台《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完善新一轮财政体制,制定并实施市对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体制。推进预算执行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层面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两项改革”全覆盖,全市全年发放公务卡53361张,同比增长13.2%,其中激活卡44441张,激活率83.3%。深化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现市、县两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预、决算执行对接,全面分析2013年度160个预算单位的2700个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对849个执行率低于85%的项目压缩其新一年度预算安排指标。推进公务管理改革。深入实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行动,当年全市及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分别为4.68亿元和1.06亿元,分别同比下降36.5%和37.3%;细化预算执行定额标准,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会议费管理规定,调整并建立物业管理费、临时机构经费、课题调研经费等预算编制标准,统一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及劳务费等支出标准。【试编财务报告】年内,市财政局正式启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成立试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2013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实施方案》,明确将市级405个纳入部门决算管理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116家政府管理的公益性国有企业财务数据纳入政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建立试编工作联络员制度,将编制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至8月底,市级和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完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根据各地报告,政府总体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普遍在30%以上,债务水平具有较高安全边际。根据市级报告,至2013年底,市级政府拥有资产总额1550.78亿元,负债总额591.62亿元,资产负债率38.2%,净资产总额959.16亿元。【实施公车改革】2月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绍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级机关公务交通费管理办法》《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公杂费开支规定》等配套制度,启动实施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改革方案明确涉改单位取消公务用车,机关工作人员在车改区域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交通费用在岗位公务交通费中开支,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和公杂费,其中按涉改人员职级和岗位确定九个档次公务交通费标准,上限每人每月2800元,下限每人每月450元,由车改单位按月转入专用卡,并由涉改人员本人凭卡使用,结余滚存,不得提现、套现,不得用于与公务交通无关的其他个人消费。随着公共用车服务公司的投入运行、涉改驾驶员分流安置的陆续完成及208辆涉改公务用车的公开拍卖,公务用车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强化财政监管】年内,市财政局深化财政绩效管理,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年涉评部门131家,评价项目660个,涉及资金16亿元,建议缓拨、核减资金2532.13万元。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开展执行“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财政扶持资金监管力度,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资助备选项目库。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探索开展采购项目归类集中采购,实施省市联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项目网上竞价采购工作;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当年累计发放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1691万元;当年市级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314次,采购预算17.97亿元,节约资金1.15亿元,节资率6.4%。全面开展财政地税权力清单梳理、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梳理上报权力清单147项、编写25大类部门职责、183项具体工作事项、12项与其他部门相关的管理事项,7项事中事后管理制度、10项公共服务事项。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进程,全面升级非税征管系统版本;建立预算支出执行数据库和财政扶持企业数据库,对企业拨款账户实行严格管理。【防控债务风险】年内,市财政局编制并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当年市级计划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262.27亿元,实际执行219.48亿元,执行率83.7%;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市级到账各类直接融资144.50亿元;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市级资金余缺调剂制度》,通过整合融资平台资源,缓解平台公司资金供需矛盾。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全面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逐笔核对债务情况,客观真实反映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现状;完善投融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汇总报表,定期汇总分析平台公司融资情况和有关财务指标,强化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注重平衡偿债期限分析研究。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启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探索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当年共审核工程预结算项目200个,涉及资金66亿元,核减资金3.70亿元。(裘立周)国 税【概况】2014年,全市国税税收收入280.93亿元,增收21.58亿元,同比增长8.32%。其中市本级组织国税税收收入58.58亿元,同比增长12.57%。各县(市、区)组织国税税收收入为:柯桥区77.25亿元,上虞区45.42亿元,诸暨市53.55亿元,嵊州市20.48亿元,新昌县25.65亿元。全市国税系统落实税收优惠减免税款55.28亿元,同比增长11.88%。全市国税系统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实行出口退税“天天退”,办理出口退(免)税款251.77亿元,同比增长10.57%。上述两项合计减免退税款达307.05亿元,超过当年征收税款26.12亿元,同比增长10.75%。【“营改增”试点扩面】年内,全市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和电信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年底,全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4875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487户。共实现销售额211.29亿元,入库增值税款5.98亿元,合计减税款5.88亿元,其中“营改增”企业减税款1.25亿元,一般纳税人增加抵扣税款4.63亿元。【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 年内,市国税局出台《关于深化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中心,建立各项工作机制,明确中心工作职责、岗位设置、监控范围和行业模型整合思路,开发中小企业风险识别系统。强化涉税数据采集利用,开发纳税人基本信息采集软件,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年内,市国税局制定出台《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进户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行为,落实《关于开展税务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税收柔性执法试点。开展“四合一”执法检查,对柯桥区国税局、新昌县国税局两个单位进行了重点督察。继续运用“发起式”手段,共对“稽查案件后续跟踪管理”等8个项目进行了督察,排查出执法风险事项20个共7725条疑点数据,共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030.29万元;发现汇算清缴应退未退税款5560万元。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28人次,经济惩戒2600元。【整顿税收秩序】 年内,市国税局创新稽查手段,整合全市稽查力量,建立“三合一”稽查集群实战竞技平台,不断提升稽查效率。深化积案清理机制,开展稽查欠税执行月活动,成功追缴以前年度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合计509万元。积极实施专项稽查,组织开展行业性纳税评估,全年全市共评估纳税人449户,入库税款6093万元;实施检查417户,补税罚款2.39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01件。制定《欠税管理工作规程》和《欠缴税款人员不准出境通报备案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程序和职责。开发欠税台账管理软件,对欠税实行电子化管理。全年全市共对51人实行阻止出境措施,并对13人的出国证照提请公安部门作失效处理。【强化税种管理】年内,市国税局强化了各税种的有效管理。做好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工作。做好税控系统金税盘和税控盘打通整合试点系统升级工作,加强金税工程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开展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情况专项检查。推进车购税自助办税服务和社会化改革。实行普通发票查验管理。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后续审核工作。开展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团队管理,补缴所得税税款3452万元,核减亏损2.84亿元。实施股息红利专题检查,切实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完善出口退税专业化管理,以产能和货物流监管为抓手强化预警监控,防范出口骗税。【优化纳税服务】年内,市国税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便民办税服务措施7个大项、45个子项。上虞区国税局开辟汇算清缴工作室、落实大厅值班长制度,嵊州市国税局实行“一机双屏、双屏同显”办税,进一步推进办税服务厅个性化服务工作。同时,对现有税企沟通渠道进行整合,建立专业化网上纳税服务平台。市国税局推出“绍兴国税·税事通”官方微信,嵊州市国税局开通微信平台,新昌县国税局开发“税收掌上通”APP软件,方便纳税人及时掌握政策。(倪燕)地 税【概况】 2014年,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462.23亿元,同比增长11.0%,其中税收收入269.90亿元,同比增长9.8%;组织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3.00亿元,同比增长12.9%。市区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293.00亿元,同比增长11.5%,其中税收收入171.32亿元,同比增长9.4%;组织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1.60亿元,同比增长14.5%。市级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111.63亿元,同比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65.70亿元,同比增长8.4%;组织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33亿元,同比增长15.1%。